广东建筑企业资质吸收、合并、分立最新规定发表时间:2021-03-23 14:15 广东建筑企业资质吸收、合并、分立最新规定_建筑资质挂靠,建筑二级资质代办,建筑工程资质升级,二级建筑资质转让, 一、备案时间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记录就可以,一般在项目完成后30天内完成备案。否则可能会导致以前的工作业绩无效。 二、怎么备案 开始→当地建设部官网→资质管理系统→备案选项→根据步骤完成 注意:注意操作中材料上传错误,细心一点。 三、材料准备清单及注意事项 1.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 (1)可以招标的项目,应当提交业主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的开工、竣工时间,应当符合建设工程的法定程序。 (3)施工合同提交的内容应主要与反映技术指标的主要内容和部分内容相同。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内容没有严格规定。 2.竣工及质量证明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需要出具本部门的验收文件或工程质量鉴定证书复印件,包括验收所涉及的单位和人员、验收的内容、结论和时间等。企业项目在国外的,需要驻外使馆业务部门的证明文件。 (2)单位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业绩考核和验收,以此作为考核标准。 3.反应指标的工程业绩图纸等相关材料 (1)图纸能反映工程业绩的技术指标。 (2)图纸须载有图纸的签名、设计单位签发的印章、注册人的签章等。 (3)工程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师签名、绘图时间、图纸版本完整有效。 (4)设计单位所发出的印章和注册人员的签章的编号要一致且注册人员签章签盖到位。 (5)设计单位签发的印章的有效期,以及注册人的签名、签名和提款时间,应当符合逻辑关系。 ![]() 建筑企业想要申请建筑资质升级,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满一年,并且符合资质的上一级别的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工程业绩等标准和要求。那么,在办理企业资质升级时,企业名称需要变更吗?是否允许更改企业名称呢?接下来,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一看。 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于就是入门槛,没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想要承揽工程,只能通过租借其他有资质单位的方式 ,向有资质的单位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以有资质单位的名义招揽工程,从而获取利益。而企业自身有资质或者将资质升级后,不仅可以少交管理费,还可以收取别的单位的管理费,正所谓一举两得。 一般来说,资质升级不需要变更营业执照,也不需要更改企业名称。如果企业想要更改企业名称,需要申请办理变更。 企业资质和营业执照需要保持一致。但是企业资质升级,并没有改变企业的经营范围,所以不需要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 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和企业名称一起变更 建筑资质证书要和企业营业执照保持一致,如果想要更改企业名称,也就意味着企业营业执照内容需要变更,那么企业资质也需要保持一致,一起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广东建筑企业资质吸收、合并、分立最新规定_建筑资质,建筑二级资质代办,建筑资质挂靠,建筑资质办理, 工程挂靠行为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建设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有: 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吊销资质证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双方均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许可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二项: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第八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广东建筑企业资质吸收、合并、分立最新规定_一建挂靠价格,建筑工程资质升级,建筑二级资质代办,建筑资质挂靠, 广东资质,建筑资质,资质办理,资质维护,广州齐赢,齐赢建筑,齐赢集团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